旅游业、会展业是三亚市九大重点产业的重要构成。9月30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为繁荣三亚旅游经济,支持会展活动,2016年,三亚市计划将安排3000万元资金扶持这两个行业发展。
 
(一)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了加快三亚旅游业的发展,繁荣旅游经济,进一步调动旅游企业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尤其是高端旅游客源市场的积极性,2016—2018年拟实施的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主要内容是:
 
1、付汇贡献突出,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业
 
(1)按酒店和旅游新业态两大类别,分别对纳税总额超过15万元且在三亚市该类别旅游企业中排名前五的旅游企业按排名从高到低分别给予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15万元/家、14万元/家、13万元/家、12万元/家、11万元/家。
 
(2)分别对接待境内总人数比上年增加1000人(含)以上且总人数排名前五名的旅行社及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总人数比上年增加500人(含)以上且总人数排名前五名的旅行社,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给予扶持补贴10万元/家、9万元/家、8万元/家、7万元/家、6万元/家。
 
(3)按总投资的5%补贴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景点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交、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鼓励旅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1)对三亚市单独在境内客源市场举办旅游促销活动(含推介会、产品说明会或新闻发布会等)的旅游企业,可给予每家每次不超过10万元的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旅游企业须提前一个月将促销方案上报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讨论确认后执行。
 
(2)对三亚市单独在境外客源市场举办旅游促销活动(含推介会、产品说明会或新闻发布会等)的旅游企业,可给予每家每次不超过15万元的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旅游企业须提前一个月将促销方案上报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由该委研究讨论确认后执行。
 
(3)对三亚市单独参加境内旅游展览会,开展旅游促销活动的旅游企业,可按每个标准面积(9㎡)计,给予每家每次1万元的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旅游企业须提前一个月向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核实后,凭旅游企业参与促销活动的有效证件、第三方评估报告或证明执行。
 
(4)对三亚市单独参加境外旅游展览会、开展旅游促销活动的旅游企业,可按每个标准面积(9㎡)计,给予每家每次3万元的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旅游企业须提前一个月向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核实后,凭旅游企业参与促销活动的有效证件、第三方评估报告或证明执行。
 
(5)旅游企业在境内外客源市场投放大型旅游宣传广告的,可提前向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方案,该委可采取联合投放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每次支持金额不超过投放总金额的30%,且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6)对邀请境内外旅行商和媒体来三亚参与旅游产品体验、考察或宣传活动的旅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每次不超过20万元的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
 
(二)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促进三亚市会展经济的发展,支持在三亚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会议、展览、奖励旅游等活动,2016—2018年拟实施的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主要内容是:
 
1、扶持在三亚举办各类会议的企业
 
(1)国内会议,参加会议人数在300人(含)以上,会议安排在四星级以上宾馆(或相当于该星级)实际住宿2晚(含)以上,按四、五星级宾馆分别给予每间/夜100元、150元补贴,使用多星级宾馆的,合并计算,单个会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国际会议,参会会议人数在300人(含)以上,其中境外参会人员占50%(含)以上,会议安排在四星级以上宾馆(或相当于该星级)实际住宿2晚(含)以上,按四、五星级宾馆分别给予每间/夜150元、200元补贴,使用多星级宾馆的,合并计算,单个会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特大型会议,对于参会人数达3000人(含)以上的特大型会议,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1、外来参会人数达3000人至5000人,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2参会人数达5000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2.扶持在三亚举办各类展览的企业
 
(1)对新创办的非完全现场销售型的展览按照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进行补贴,每届展览中请补贴的展位规模应不低于150个标准展位,举办时间应在3天(含)以上。其中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个核算,特装展位按标准展位折算,每个展位补贴150元,展览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对定点在三亚举办的展览按照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进行补贴,前三届给予每个展位补贴300元,第四、五、六届分别按照每个展位补贴250元、200元、150元,每届展览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届数原则上不超过六届。
 
(3)对补贴届数超过六届的展览在展览规模不低于上年的基础上,每举办一年给予3万元奖励。
 
(4)对于连续3年(含)以上定点在三亚举办的会议或展览,第四年起,在展览规模不低于上年的基础上,每举办一年给予3万元奖励。
 
3.扶持取得突出贡献的企业
 
(1)组织、引进国际500强企业在三亚市举办的会展活动,取得国际展览协会(UFI)、国际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展活动以及举办对三亚市会展业发展有重要意义,能提高三亚市城市美誉度、知名度的会展活动、参考以上标准,额外给予5万元奖励。
 
(2)对加入ICCA、UFI等国际性大型会展组织的我市旅游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