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全面实施,东、中部提前2-3年达标

      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是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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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基础上,会议决定,燃煤机组2020年前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届时所有现役电厂度电平均煤耗须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同时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改造完成后,预计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

      为推进政策落地,会议要求,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同时,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曾于2014年9月联合下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需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且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到2020年前力争完成改造机组容量1.5亿千瓦以上。

      在企业执行层面,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研究室主任韩文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五大发电已经掌握了成熟的超低排放技术,同时尽管改造的边际成本较高,但考虑到目前煤电普遍较好的盈利水平,完全有能力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但如果明年初启动煤电联动,可能会对发电企业的经济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届时国家应对环保电价做出相应调整,进而为改造投入提供经济补偿。据了解,按照现行规定,超低排放机组可享受度电两分多钱的脱硫脱硝电价补贴,同时享受一定数量的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奖励。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认为,若明年初实行煤电联动,则恰可为环保电价调整提供合适时机。“届时煤电上网电价必然下调,电价下调部分可通过环保电价补贴的方式返还发电企业,从而为超低排放改造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