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2017年第一批政策措施》,明确对本市快递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的新举措,快递业迎来特大利好。按照《措施》规定,本市将对新入驻或租用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经所在地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商园区等的快递企业的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所在地政府按照不超过3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快递企业月租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将连续补贴3年。